宝水函〔2023〕120号
各县区水利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7月下旬对各县区水利局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
一、巡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工作履职巡查,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质量监督行为,落实质量监督责任,有效指导并督促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
二、巡查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第714号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办监督〔2019〕2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分级监督责任范围的通知》(陕水建发〔2022〕63号)、《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陕水建函〔2022〕184号)等澳门威尼斯人官方线上娱乐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对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实施质量监督的1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履职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包括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体系、制定质量监督制度、划分质量监督责任、检查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加强质量监督能力建设等;质量监督机构设立或质量监督具体工作委托、制度制定、监督人员配备、监督经费保障、设备配置等情况。
2.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包括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质量监督程序情况,对项目法人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程序和方式
1.根据水利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安排,确定巡查工作安排,成立巡查组。
2.巡查组联系协调有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在建工程建设情况,选定1个监督项目。
3.巡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工程现场、同相关参建单位座谈等方式开展。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介绍有关质量监督工作履职情况。
4.巡查组视情况现场采取明查或暗访的方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询问情况,了解质量监督实际实施情况,直接接触具体工作人员和工程现场人员,并查阅相关工作记录;视检查情况,在现场公布对外联系方式,征寻问题线索,深入查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5.巡查组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指导手册(2023年版)》开展各项工作,并按《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评价细则》查找问题并提出评价意见。现场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向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巡查发现问题情况,听取被巡查单位的反馈意见。
6.巡查结束后形成巡查报告,巡查报告主要包括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建议和质量监督履职情况评价结果。
四、巡查时间
质量监督履职巡查与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具体巡查时间根据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照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提前整理监督工程项目清单;按照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座谈提纲(附后),准备资料、确定参会人员,积极配合巡查各项工作。
2.各有关单位要提供必要的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3.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巡查组现场充分了解有关情况,查找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请有关单位予以配合,并结合自身情况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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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